香港民主抗爭人士的微弱力量相對於中央政府的強大實力,完全不成比例。依據政治學理與發展經驗,力量弱小一方面對力量強大一壓制時,所能採行的策略有兩種,一是抗衡(balancing),另一是順從(bandwagoning)。抗衡是指力量弱小一方藉著動員與集結內部力量或透過聯盟外力的方式,來抗拒力量強大一方的壓制或是爭取權利;順從則是指力量弱小一方單方面自我限縮本身行為,以避免和力量強大一方的核心利益衝突,從而維持彼此之間的相對和緩關係。無論抗衡或是順從,成敗的關鍵之一在於在於內部能否協同一致,團結一體,否則即可能受到威權壓制而無以翻轉劣勢。
過去六年來從「佔領中環」到「反送中」,香港民主運動接連挫敗,不能不歸因於缺乏參與者共同信守的價值理念。港人從信奉「公民抗命」理念動員集結,到港區國家安全法施行後出現政治順從現象,體現香港民主運動從抗衡到陷於順從的艱困歷程。由於處境艱困,達成目標的有效手段難求, 貫穿整個運動過程的又是綿延不絕的路線爭議,參與者之間的內部矛盾始終無法化解,其結果不僅破壞民主運動的凝聚與團結,也因步調不一而招致沈重打擊。
香港的民主抗爭運動發煌與2014年的「佔領中環」,被稱之為「雨傘革命」,武裝這場運動的理論是「公民抗命」或是「公民不服從」。運動無功而之後潛伏近五年,2019年繼起,改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策略語言登場,歷經半年多和平與暴力雜夾的抗爭,到了2020年因為新冠病毒肺炎爆發,香港特區政府頒布集會禁制令而趨於消沈。六月間中共人大委員會宣告制訂香港地區國家安全法之後,抗爭運動更從街頭徹底消失。港區國安法雷厲風行,民主抗爭者陷入被拘捕或是檢控的疑懼中,紛紛偃旗息鼓,從言語到行動都呈現順從的態勢。「公民不服從」的理念是否從此灰飛煙滅?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訴求未來是否再起?
探討民主運動未來的存續與效應,一方面要看抗爭者與執政者之間矛盾的發展,另一方面也要看抗爭者內部矛盾的發展,而要形成動能強大的抗爭力量,首先必須化解內部矛盾,以合一的運動策略與合拍的方式追求共同的運動目標。睽諸香港兩次民主運動的經驗,內部矛盾恐難完全化解而邁出新的步子。
矛盾隱藏於最早的運動理念中。首倡「公民不服從」的香港大學副教授戴耀廷不諱言,「佔領中環」是有限度違法的行動,但與一般的違法行動不同的是,這種行為其實符合法治原則的要求,因為「公民抗命可以使這個法律變得更加公益,建立一個更加民主的制度。雖然這種行為是違法,但是不是一般性的違法,其背後有一個公益訴求。而且參與這種公民抗命的人,都願意自願承擔罪責。他們尊重法律,但是他們通過有限度的違法行為,去爭取一個公益、民主的制度」。
鑑於相對實力不對稱,單純依靠合法的方式,爭取民主成功的機會非常小, 所以抗爭者迫不得已採取這種公民抗命的行動,他們願意「為了實現更公益的訴求,我們這群人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為香港爭取一個普選的公益制度。」開頭階段中,「公民抗命」理論確實產生強大的凝聚力,號召數十萬港人踴躍參與,備受世人矚目。但是,後來由於參與者對於抗爭策略的意見分歧,公民不服從理念卻也成為運動的分歧點,無法長期緊密團結彼此,甚至造成猜忌以及世代之間的隔閡。
公民抗命理論根植於美國1960年代的政治脈絡,其主流定義和原則包括:公開、非暴力和接受法律制裁後果等。抗命者為了說服公眾參與,必須表達對法律和憲政體制的忠誠,但其前提是政體正當性普遍被接受的社會,且有高度正義原則共識的政治社會。然而,香港遠未達到這個境地,因為在缺乏自治權利而受中央政府宰制的情況下,香港不僅無法認受即有憲制與法制,甚至已經符合民主理念者發動革命的條件。由於懷著這種否定既存體制正當性的思維,所以佔中運動後來衍生暴力反抗與本土至上的分歧路線,後來的「反送中」運動中和理非的訴求也也無法涵納所有抗爭者,以致於出現運動中暴力與破壞頻仍的亂象。
兩場運動都因參與者的內在矛盾而陷入分歧,根本原因在於既有體制和法律是否應該遵從?實際上,這種矛盾原已存在於理念本身,經過運動策略的歧異爭執後,潛藏的矛盾上升為決裂的公開矛盾。公民不服從的初始概念在於在憲政體制下處於少數地位的公民表達異議,基本上是一種反對權的政治權利。公民的反對權就是指公民抗命,雖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卻是出於對「社會良知及正義」等公共利益的重視而不得已採用的一種手段。其內在矛盾正如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所說:「任何違反法律卻是因為良心告訴他法律不公正的行為,都是為了喚起社會理解法律的不公正性,為此而在獄中接受懲罰者,都是在表達對法律的最高尊重。」基於公民的道德與良知所從事的公民抗命,本質上不同於一般的暴民反抗或是暴動。至於公民抗命參與者的訴求是否符合社會良知及正義的公共利益,則須要訴諸社會多數人的認同而進行抗爭行為。
運動起先並未出現矛盾,到了佔領行動持續 79 天後,政府猶未確切回應普選訴求,內部出現分裂,彼此對於運動的目標、手段、組織方式、政府談判策略、退場機制的主張都出現明顯分歧。學生組織最後在內部激進力量驅動下, 升高抗爭行動的強度,結果造成多人受傷,遭致社會非議,迫使佔領黯然結束。運動的結束更是分裂的擴大,首先是年輕人認為運動徹底失敗的緣由是目標與手段都太過侷限於既存體制與法律,因而主張必須「本土化」,包括本土優先、城邦自治等,甚至出現香港獨立的民族思潮,其中的積極份子多是年輕人,他們認為在「一國兩制」之下,斷無可能實現真普選的目標,必須轉而爭取民族自決乃至於主權獨立。另一種激進化趨勢是「勇武化」,他們認為「和平、理性 、非暴力」的民主運動策略失效,必須採取更激烈的抗爭方式。2016 年農曆元旦的「魚蛋革命」(旺角騷亂),便是勇武抗爭的頭一回操練。 公民不服從自此成為僅屬部份和、理、非人士的信念,不再是主導民主運動的單一思想。
2019年6月爆發的「反修例」或稱「反送中」運動就是在內部矛盾升高至無法彌合的狀態下進行的,在「五大訴求」的共同目標之外,另有大批宣揚港獨目標者;在和理非方式之外,另有大量採取暴力與破壞手段者。基於「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的想法,不同目標和不同手段者相約不割蓆、不指責、不篤灰(告密),維持表面的統一,但激進的目標與手段從頭至尾如影隨形,甚至變成運動的主導性內涵。多數信奉和理非者對於港獨化、暴力化雖然難以苟同,但也因為同在一條船上而不予反對,同時因為和平手段無法達成既定目標,所以也認為暴力與破壞手段仍是不可或缺的輔助手段。整個運動過程中,雖然仍有公民抗命的呼聲,但在外在形貌上,暴力與破壞最為顯眼,不僅招來部份港人的反感與疑懼,也使得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抓到把柄,強烈發出「止暴制亂」的政策目標,用以搶回話語權,同時促使輿論對運動產生負面評價,以期凝聚另類民意。
「反送中」運動的過程,由於內部矛盾不斷擴大,目標的正當性與手段的合法性都備受各方質疑,所以效能大打折扣,後來更使北京當局取得理由制訂港版國安法,從分裂國家、顛覆政府、製造暴亂與勾結外力等四個方面著手,訂出嚴刑峻法,壓縮民眾民主發展、自由權利、司法獨立的空間,產生極大的威懾力量,使得原本銳氣煥發的民主抗衡運動陷入順從狀態。即使在反送中運動退潮,加上,激進派與溫和派國安法雷厲風行落實之後,香港反民主派內部的分歧與矛盾仍然無法調和,並且在自辦的立法會初選是否有充分民意代表性、下次立法會選舉是否杯葛不參選等問題上爭議不斷,迄今無法凝聚共識。
各方關切香港民主抗爭運動受內部分歧制約,未來能否再起?佔中運動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認為,香港已來到反抗的時代,未來可能轉向多元領袖領導,抗爭形式也更趨多元。對多數港人而言,抗爭將持續去中心化,以「黃色經濟圈」、捐款等「每日抗爭」形式體現在生活中;勇武派轉入地下,且更具組織性;而絕大部分的行動號召,是透過網路進行。換句話說,由於內部矛盾難以統一,所以未來趨向必然走向形式多元化、領袖多元化、運動去中心化的途徑。
由於世界歷來多數抗爭運動都處在弱勢中,資源與力量有限,團結一致尚且力有未逮,如果因為無法統合而陷於多元化,其力量必然嚴重削弱。香港民主運動起之於公民不服從理念,但兩次波瀾壯闊的群眾運動都因內部出現兩條路線的爭論而自我弱化,以致於元氣大傷,加上政府威權力量壓制,目前頻臨碎片化危機。如果無法再凝聚於公民抗命的理念下,或者建構其他理念發揮統合作用,在國安法的威脅之下,未來恐難再掀波瀾。
(本專欄文章作者意見不代表論壇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