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官方資料不顯示我國國旗的既定政策,藉著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助理國務卿提名人董雲裳(Susan Thornton)在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提名聽證會上的證詞,終於得到公開證實。
那場聽證會是在本(民國107)年2月15日除夕夜,在美國華盛頓特區舉行的。當時,美國聯邦參議員魯比歐(Marco A. Rubio)詢問董雲裳,關於美國政府在去年底和今年初,分別撤除國務院及其下屬領務局原本介紹台灣網頁內的中華民國國旗,美國貿易代表署官網也移除了原有的中華民國國旗,箇中原委為何。
原本我國外交部在本年1月中、下旬時還強調,這是個案,而且我方已數次洽詢美方,對於移除我國國旗的作法無法理解。以我國與美國溝通交涉管道的直接與坦率看來,民進黨政府應該已經早就獲國務院告知這是美國政府的既定政策,只是為了不想讓國內各界覺得台美關係有所波折,所以遲遲不肯托出實情而已。
中華民國存在但與美國沒有官方關係
董雲裳也提到,美國政府不展示中華民國國旗的政策,主要是因為各網站承包商未注意到該政策,而國務院官員也無法一一檢視網頁是否符合規定,所以才會發生這些年來國務院和美國貿易代表署官網放上中華民國國旗的事情。
其實更值得注意的是,曾經派駐台灣、女兒在台灣出生的董雲裳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件事情,在前述的聽證會親口說出,美國「當然不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不承認中華民國是與美國有官方關係的國家以及該國國旗」(don’t recognize the flag of the ROC as a country where we have official relations)。因為聽證會舉行在農曆新年期間,所以引起的新聞效應並不大。
對於台獨支持者而言,董雲裳在前述提名聽證會上的說法等於是為「美國支持台灣獨立」的說法潑了一盆冷水。民進黨立委只能強調台美實質關係仍在不斷強化;偏獨媒體為了帶風向,有的明知故問地質疑美國國務院的做法是否真為美國的政策,甚至懷疑「董雲裳的政策」是個人主張或北京壓力之下的新作法。還有些媒體認為董雲裳的說法有「辱台」之嫌,要「重新喚起她對台灣的感情」。這裡所謂的「辱台」,自然是指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且國務院等機關不願陳列目前代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旗。
偏統媒體見到美國官方公開說出台灣不是獨立的國家,除了凸顯這句話之外,有些直接導出兩岸經由心靈契合的合作走向「融一」的結論,這是非常明顯的跳躍式思考。台灣雖然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在兩岸政治制度、價值觀還存有極大差距的時候,藉由美國國務院官員一個很中性的論述便主張台海兩岸邁向「融一」,恐怕難為台灣多數人民所接受。
國務院的政策闡述對中華民國地位有利
跳脫統獨,改自中華民國的角度觀之,其實董雲裳的說法並未損及中華民國的實質權益,反而可說間接支持(或不反對)中華民國作為獨立國家的地位。
董雲裳說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國旗(所以不會在美國政府官網顯示該旗幟)、不承認那面旗幟所代表的國家與美國有官方(正式)關係,那是事實。美國自1979年1月1日主動與我國斷交後,並不表示其中一國或雙方失去了法人地位,因為中華民國與美國仍然各自在國際社會中獨立存在,而且或多或少獲得外交承認。他並未昧於事實的說中華民國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因為我國的國際法人地位依舊存在,雖然受到北京政權的壓迫,目前仍受到20個國家的外交承認。這20個國家當中自然沒有美國,但就像日本和北韓、以色列和伊朗、梵諦岡和寮國之間沒有外交關係一樣,這些國家並非就不是主權國家。所以,他即便指出美國和我國之間沒有正式的外交承認,也沒有刻意貶損我國的地位。
換言之,董雲裳根據美國法律(台灣關係法)及國際政治現實說台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這是站得住腳的,而且他間接強化了治權在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作為獨立國家的地位。明顯不公平或未能互惠的是,美國若能在無邦交的情況之下,仍然陳列中華民國國旗,如同我國官網不會刻意不放美國國旗一般,是最好的狀況,現在美國的政策卻非如此。但若思及美國是當前國際社會中少數願意公開表達支持我國有意義國際參與國際組織,更幾乎是唯一願出售先進武器給我國、清楚表示願協助台灣人民免於在非自願情況下被共產勢力侵犯的國家,則我國與美國的關係還是比與一般無邦交國家關係來得更上一層樓、甚至好幾層樓。
過去有更高層級的美國官員對台灣地位的說法更清楚直接,例如在小布希(George W. Bush)總統時期,美國副國務卿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於2004年12月接受美國公共電視台訪問,直稱「我們都同意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他並沒有清楚的說此處的「中國」意指為何,但顯然他的言詞中遍尋不著「美國支持台灣獨立」或「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影子。
我政府應領會國務院說法堅持中華民國
在平常用法中,「台灣」和「中華民國」常常互用。馬英九政府時期,外交部會用”The Republic of China (commonly known as Taiwan)”作為對外文宣自稱之用。我們多數人在海外也會說「我來自台灣」或者「我來自中華民國台灣(Taiwan, Republic of China)」。雖然如此,並未等於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名字叫中華民國的國家。根據嚴格的法律定義與見解,中華民國雖然在國共內戰中失去了大多數的領土,但國家或國際法人的地位仍持續存在;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而且是具法律管轄權的一部分。
陳水扁政府雖然要推動所謂的「台灣正名」不成,但許多駐外大使館或領事處因為外文名稱加註「台灣」,索性連中文名稱都刻意加上「台灣」二字,變成了「中華民國(台灣)」駐某國大使館。這種多此一舉的中文名稱,馬政府時代並未改正過來。
在2005年8月,陳前總統提出「中華民國四階段論」,亦即中華民國在大陸、中華民國到台灣、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等四個階段;他說所謂的中華民國是台灣,便是用「中華民國(台灣)」代表3萬6千平方公里、2千3百萬人的台灣,並利於區分現今中華民國與過去中華民國的不同。他稍後再引申道,「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家的主權屬於2千3百萬台灣人民,台灣前途的任何改變只有2千3百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
另外,去年9月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法院院會質詢時表示,他是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工作者,「我們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不會另行宣布台灣獨立。」因為從未有行政院長在立法院公開表示支持或主張台獨,而且賴清德這種自我認知台灣已經獨立的說法,與外國政府的主流認知不同,所以被總統府間接修正了說法;總統府發言人被迫對此表態,「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政府這個立場從來沒有動搖」。
可見即便民進黨蔡英文主席在擔任總統前(民國100年)曾公開宣稱中華民國政府是流亡政府,是威權統治和「中國性」的合體,台灣各界未來應思考「如何來建構共同國家、共同新的台灣」,而他心中可能認為中華民國只是過渡,最後還是會出現台灣這個新國家,但至少他做為中華民國總統,目前還不敢拋棄中華民國這塊招牌,而且偶爾宣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別忘了,蔡英文在民國105年5月的就職演說中,還要求中共當局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正視台灣人民對於民主制度的堅定信仰,只要有利兩岸和平發展、有利兩岸人民福祉的,什麼都可以談。可見「中華民國作為主權獨立國家」在必要的時候還是被民進黨的政治人物接受的。
面對董雲裳這番其實是對中華民國法律地位相對有利的證詞,我外交部卻對董雲裳的證詞回應道,「中華民國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這是客觀的事實與現狀,政府會維持此一現狀。好像外交部覺得我們被美國否定了,所以才如此強調「中華民國『台灣』」。如前述,在董雲裳的說法中,我們應解讀為美國並未排斥中華民國在國際上被若干主權國家承認為一個國家的事實,只不過美國和中華民國沒有外交關係而已。我政府應該要對他的說法心領神會,不要反應過度,更不要讓外交部輕率的在重要宣示上使用不妥當的名詞。
美國政府常說的依循台灣關係法(最近有時候還加上「六項保證」)維持對台灣人民的承諾,或者常說的「不支持台灣獨立」,卅幾年來沒有大變化。政治人物和媒體應該本於良心(知),中立的解讀、研究美國對兩岸的政策與立場,然後清楚、忠實的傳達給民眾,以利凝聚國內基本共識,找出在對美關係及兩岸關係的較佳定位。
(本專欄文章作者意見不代表論壇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