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首度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聲言這是邁向和解的開始。然而,往昔的原住民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等都因民進黨立委反對而功虧一簣,但蔡卻沒有為此道歉。蔡英文此次藉「原住民族日」向原住民道歉,充滿諸多荒謬與盲點,不僅華而不實、誠意不足,尚且刻意以原住民史觀排斥漢族史觀,堪稱以「去中國化」來建構新版的台獨史觀,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儘管蔡英文對原住民族道歉的說詞十分動聽,但若深思熟慮後就會發現,在華麗說詞的背後均欠缺實質的承諾。也就是蔡英文道歉之後的補償政策是否能真正彌補原住民族?以及所有的補償作為都必須立法院立法才能落實?在在均無法預料,難怪沒有具體的承諾,只能有無限的想像空問。此為蔡英文道歉的荒謬與盲點之一。
至於蔡英文聲稱向原住民族道歉,是積極實現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然而在具體實踐上,原住民族盼能同步處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蔡政府卻憂慮會橫生枝節,堅持在總統府內設「真相和解委員會」即已足夠。其實,沒有調查權的真相委員會形同虛設,再者,蔡英文雖承諾在總統府內設「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並親任召集人,然而若不能把原民轉型正義機制予以法制化,使其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則豈有實質的轉型正義功能?此為蔡英文道歉的荒謬與盲點之二。
尤有甚者,蔡英文向原住民族的道歉,對於日本統治時期竟稱是「全面而深入的理番政策」,完全不提日據時期日本人殺戮原住民,可見她為了聯美日制「中」之需求,對日本百般委屈求全,使得原民歷史遭受嚴重扭曲,如此不願正視日本殖民主義者殘害原民的真實歷史,當然使原住民族感受不到誠意。而蔡政府若還繼續在歷史教科書中美化日本的殖民統治,堅持使用「日治」而非「日據」,那就不是真的道歉,而是再一次地加害。真心誠意的道歉,應該包括協助原住民族討回他們祖先的尊嚴。此為蔡英文道歉的荒謬與盲點之三。
再進一步言,蔡英文透過向原住民族道歉,從而重建原民史觀,並經由總統府內設相關委員會,將原民史觀操作予以機制化,同時以「去中國化」來操作新的政治分離主義。換言之,蔡英文一方面將鄭成功與清朝「汙名化」為「屠殺與鎮壓」原住民,否定閩南漢族先民遷往台灣的正當性,再方面把台灣主體性與原住民族的淵源進行連結,醞釀與大陸脫勾的「泛南島民族意識」,意圖建構嶄新的台獨史觀。事實上,透過多元文化的包裝,先去中國化,再以南島文化自詡的作法,根本就是蔡英文的臆想文化操作,利用原住民族來完成其去中國化的文化建構。而原住民族要實現轉型正義,僅透過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是無法達到目的,只靠總統府內的委員會來做推動的平台也是不夠的,更何況原住民族要爭取的是實質自治,而類此「獨立」的迴音可與「法理台獨」相互呼應,這就是蔡英文精心設計出大陣仗道歉儀式背後的真正原因,也是蔡英文此舉最具謀略性與危害性之所在。
其次是,法務部長邱太三列出五大理由建議裁撤特偵組,諷刺的是,蔡英文高喊「司法改革」,如今卻由法務部提議廢除專辦權責犯罪的特偵組,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承諾新會期將優先處理。然而,沒有特偵組的未來,蔡英文政府要如何維持司法反貪腐「打老虎」的力量?顯然是不無疑問。
特偵組的前身是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是陳水扁上台初期,以掃除黑金為目的而設的臨時任務編組。2007年,扁家弊案頻傳,檢察官藉民氣在立法院闖關,透過修訂《法院組織法》,讓特偵組設於最高檢,受檢察總長指揮監督,專責偵辦正副總統、五院院長、各部會首長等重大貪瀆案,目的在確保獨立辦案不受干擾。
事實上,過去10年特偵組辦過超大案,追訴了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林益世案、陳玉珍檢察官貪汙案等,獲得民意高度讚賞,但卻在偵辦王金平與柯建銘的關說疑案中而致傷痕累累;尤其在扁案、監聽立法院爭議中,埋下要求裁撤特偵組之火種與聲浪。
其實,邱太三向立法院提議廢除特偵組的五大理由及相關訴求,真是印證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荒謬的原因之一是,邱太三所謂的「避免疊床架屋」、「欠缺再議機關」等裁撤理由,根本就是不符邏輯的「理由」,因為檢察總長係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具有民意基礎,而地檢署檢察長係由法務部長遴派,並未提交立法院同意,為何立委對自己行使同意權的檢察總長沒有信心,卻反而對部長遴派的地檢署檢察長較有信心?根本就很難自圓其說。
荒謬的原因之二是,邱太三所提「特偵組只知辦綠、不辦藍」的裁撤理由,根本就不是事實。事實上,特偵組不只辦了綠營的扁家,也辦了藍營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好幾位貪汙的司法官也因特偵組紛紛被判刑,可見所謂「辦綠、不辦藍」是「莫須有」的罵名。追本溯源,民進黨真正擔心與在乎的是,目前唯一能指揮特偵組的檢察總長,又非蔡英文所提名,握有龐大偵查能量的特偵組若再持續存在,猶如芒刺在背,非盡速拔除不可。
荒謬的原因之三,也是最關鍵「非裁撤不可」的原因,那就是:是否因特偵組曾查辦扁家貪腐弊案,並辦過柯建銘涉嫌關說案?或擔心特偵組成為不聽節制的「自走炮」,蔡政府高層終有一天會成為特偵組查辦的對象,故先下手為強,以絕後患。一言以蔽之,扁家貪瀆案帶給民進黨多大的恥辱,難怪民進黨欲對特偵組除之而後快。正因如此,柯建銘3年前指揮並結合擁王勢力扳倒檢察總長黃世銘報了一箭之仇,如今民進黨全面執政,更進而落實對特偵組的殲滅行動。由此在在體現,廢特偵組之舉,表面的理由說得冠冕堂皇,實際上堪稱蔡政府在執行為扁、柯報仇雪恨。
要言之,法務部以各種似是而非的技術性理由,提議裁撤特偵組,而在立法院居優勢多數的綠委也樂於配合修法,看來特偵組走入歷史的命運已無可挽回了。不過台灣民眾會以雪亮的眼睛來檢驗與質疑,蔡政府如何有效打擊權貴的貪腐?顯然不無疑問。
復次,行政院成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蔡英文欽點立委顧立雄出任主委,顧立雄揚言將力拼在年底前讓國民黨黨產歸零。此番話不但體現他急於毀滅國民黨的心態,更證明他全無依法行政的觀念。
首先是,在報復心態下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不僅其合憲性充滿瑕疵,也存在不少法理爭議。目前該《處理條例》已由蔡英文公布施行,此一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完全針對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而來。尤其該《處理條例》對「不當」與「附隨組織」等核心概念,並未給予明確的界定,完全以「不確定的標準」認定「不當黨產」,再將不確定是否為不當黨產的部分,一律推定為不當黨產,堪稱完全顛覆「罪刑法定主義」原則,自始即無論有無明確的罪責構成要件,全然以「認定」或「推定」方式,將國民黨所有財產均列為不當黨產,可謂違背了「無罪推定原則」。凡此不僅違反程序正義,更已違憲違法。
第二是,該《處理條例》對於「附隨組織」之定義過於寬鬆不明,致使許多民間公益團體及企業都有可能因此遭受波及。亦即只要曾被國民黨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團體,即使現已不再受國民黨控制,若當初脫離時並無正當合理對價,現仍算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可見民進黨錯誤援引《公司法》下關係企業的概念來定義政黨的附隨組織,導致規範的範圍太逾越其必要性,已大大違反比例原則,當屬違憲。
第三是,顧立雄能否依法行政及可否公正行使職權?頗受社會各界質疑。即使依照該《處理條例》,僅黨產登記申報就要耗費一年時間,因此至少也要等到一年以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才可展開行動,但顧立雄居然宣稱,在今年底就要讓黨產歸零,可見其不想依法行政的心態表露無遺。尤其該《處理條例》明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法公正行使職權」,然而顧立雄曾任陳水扁的御用律師,又曾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黨派色彩濃厚,蔡英文不邀社會形象良好的公正人士來主持大局,卻寧願選擇一個為貪腐犯行辯護而又對國民黨充滿仇恨與敵意的人擔負重任,執行對國民黨趕盡殺絕的任務,實在難言公正或正義!
尤其嚴重的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權力之運作令人擔憂。該委員會權力之大,必要時可動用警察權配合調查,委員會成員竟只由閣揆指派,不需立法院同意,毫無監督機制。即使綠營辯稱,該《處理條例》規定該委員會「應每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但內閣所屬各部會每會期都有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詢之義務,何以該委員會只需每半年向立法院報告一次即可?顯見也有刻意規避立法院監督之嫌。堪稱民進黨根本就是以轉型正義之名,為了除掉最大政敵國民黨,而不擇任何手段。
總之,在清算國民黨黨產的任務上,顧立雄與他所領導的委員會幾乎擁有可以為所欲為的權力,包括行政與司法合一的權力,而且這樣的權力是由立法院所授予,堪稱舉世民主社會絕無僅有頗具針對性的三權合一。可見如此的特別組織與特別權力,是以不正義方式來追求正義,還能以正義為名嗎?民進黨須知,難道轉型正義的代價,就是化身為自己想對付的魔鬼?不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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