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第二個人類開始,在各個area [領域;範疇;空間;範圍;區域;地方及異度(cyber)]已經出現了成千上萬個 regimes.這個area是有別於1982年12月海洋法公約所提到的Area。又從1648年10月基於國家的誕生,我們要使用的學術上的用語為無所不在的國際regimes[international regimes (ir)]。
須要知道的是,ir乃是一個非常錯綜複雜的(convoluted)術語,至今並沒有標準的中文翻譯。筆者從1999年3月收集到超過50種發音的翻譯(transliteration)和意思的翻譯,先提供給讀者作參考:1
1.國際利積/利基睦(音譯);2.國際理治/理制(模)(音譯);3.國際理基(音譯);4.國際泛(或範)規;5.國際泛典;6.國際泛體制;7.國際法則;8.國際法體系;9.國際法體制;10.國際(條約)體系;11.國際制度;12.國際建制;13.國際規制;14.國際規則;15.國際規範;16.國際規則體系;17.國際機制;18.國際機治;19.國際合作機制;20.國際體制;21.國際典制;22.國際典則;23.國際範則/濡積敏(意譯加音譯);24.國際組織架構;25.國際體系組織;26.國際政體(與組織);27.國際政權;28.國際協定;29.國際政體;30.國際規約/約規;31.國際准則;32.安排;33.管理方式;34.統治形式;35.系統設置;36.精心安排的生活方式;37.(泛)國際利章;38.(泛)國際利則;39.國際儀泛/泛儀;40.國際準約;41.國際制約/約制;42.國際(遵)守(的規)則;43.國際軌制;44.國際利治(意譯加音譯);45.特定議題(超)國際共利結構/特定議題(超)國際互惠結構/特定議題(超)國際良治結構;46.國際共利默契;47.國際無私與付出;248.國際架構;49.國際法規;50.國際建立制度;51.國際利他默契;52.國際(泛)領域暨議題 +至少15個核心元素;53.被客觀環境所逼迫/激發出來的具有規範性合作之國際(泛)領域暨議題。
由以上的音譯和意譯來看,ir這個概念的確是抽象的。防止惡劣捕魚、海上急難救助/解救災難/防止意外事件/海、陸、空立體搜救、人道主義等等的概念是給非學術界人士、一般大衆看的;但是,這些概念並不100%等同於西方學術界所理解的ir。
無論如何,島嶼(複數)的regime(regime of islands)這個術語來自海洋法公約。聯合國有中文版本的海洋法公約。它把regime of islands翻譯為島嶼制度。3雖然並非大錯特錯但是這是一個絕對被扭曲的意譯,4因爲我們要先就以下的三個概念取得一個全部的面貌:
國際regimes/國際(泛)領域暨議題 +
機制 [mechanism(s)] +
措施 [measure(s)]
是的,人類是利用機制和措施來制定(formulate)、維持和永遠持續經營每個regime的。前者又細分爲devices(儀器設備)和institutions(制度)。就institutions,吾人又要把它細分爲 practices(實踐)和organizations(組織)。故,如果regime of islands的翻譯為島嶼制度,初學者只能夠片面的了解到每個隨時來、隨時去而且只是存在我們的內心(heart)及浮現、記掛著或者閃過於腦海(mind)的100%正面的regime,因爲制度只是全貌的一小部分也要指出說一些制度有可能是1%、50%或者100%負面的,例如奴隸制度.
須知,只要制定ir以及維持和永遠持續經營每個面對現實並且與理想無關的regime,執行和運作的結果就是針對某一個特定群體(community-centered)例如群島國家在某一個area 均會有100%共同的好處或者共善(common good)。
島嶼的Regime與菲律賓
菲律賓共和國擁有大約7,100個島嶼。爲了國家安全,他們在1950年代中葉就創造了群島國家(archipelagic state) 這個終於被1982年海洋法納入的概念。也爲了得到一些在海洋上的國家利益,他們的朝野繼續打出了例如島嶼的regime來面對中華民族的(南沙)群島。5
對他們有利的幾個例子:
1。海水是流動的;故,會影響水上、水面、水深、水底礁盤等等。此話100%吻合時常要回到原點的每個regime。換言之,菲律賓使用的武器亦即島嶼的regime是接近事實的也容易被世界上其他屬於同一個特定群體(但是有可能不在同一個area)的其他群島國家所接納。
2。菲律賓是個群島國家。它懂得如何從1950年代中葉再度出擊。他們主張把島嶼的regime 適用或者應用在某一些並沒有和主要的群島(main archipelago) 本身圏住(enclose) 在一起(但是可能具有爭議性質或者被挑戰的)的島嶼例如 Kalayaan Island Group(KIG)和/或者黃岩島(Scarborough Shoal)。6以下的圖像就是他們的4個基本選項。
資料來源:Archipelagic Philippines: Issues and Challenges, xa.yimg.com/kq/groups/13851398/.../name/Presentation, accessed on December 26, 2015.
3。靈活運用島嶼的regime這個原則或者學説的結果可以讓菲國增加76,518海里的群島水域和專屬經濟海域。7
4。如果菲律賓以他們對島嶼的regime所做出的新詮釋成功地讓所有的群島國家接納了他們的版本,就等於是擴散其經驗到其他的區域(region)乃至於全世界。如果要維持和永遠持續經營,這就是符合制定這個特定regime的要求。
由於ir是個理論再加上每個regime隨時來、隨時去,對他們不利的幾個例子也可以想像的出來:
1。氣候的(不斷)暖化會使海水上升,其結果是有可能所有的南沙群島的島嶼早晚會在水面之下;8屆時沒有群島國家可以在南海和其他海域使用島嶼的regime這個術語。
2。海水(不斷)蒸發也是有可能的;
在此脈絡之下,包含島嶼的regime在內的海洋法就不適用了。
3。通常不能夠同時探討兩個以上的regimes。此話的意思是島嶼的regime有可能在某一個時間點和另外一個regime 有所衝突,例如環境保護regime或者外交regime。
4。即便是解決了中華民族和菲律賓之間有關島嶼的regime 和非島嶼的regime的矛盾,接下來還是存在著例如菲律賓和越南之間有關島嶼的regime和非島嶼的regime的矛盾。
5。如果馬尼拉不把他們的經驗擴散到其他的area,就表示說他們違反了無私與付出這個核心要素。這麽一來就等於說島嶼的regime是失敗的。
有待觀察的幾個例子:
1。仗勢欺人(assertive)的外國學者和專家會說如果宣稱某個島嶼是你的,你就要有巡弋那片海域的能力,否則那個島嶼就並不屬於你的。9這就引發了以下的問題:那些群島國家和非群島國家能夠真正的就每個島嶼每天乃至於每小時進行調查其他國家的巡弋能力和到底某一個島嶼的領海基於例如低潮高地(low tide elevation),也就是說當海水漲潮時會淹沒水下是否和官方所公告周知的海上地圖一模一樣?10即便是使用衛星也只能夠抽籤與調查11而已。12
舉例而言,104年10月,美國導彈驅逐艦USS Lassen航行接近將擁有3,300公尺飛機跑道的渚碧礁(Subi Reef) 12海里內區域或者接近這個由大陸治理的人工島礁最近達7海里。13其實,並不承認中華民國傳統U-型線,亦即我國政府一再宣示的11段線的美國是事前算準了高、低潮高地來規避海洋法公約的。
2。菲律賓在打官司的文件中稱中華民國政府為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中國的臺灣當局)。14又由我國治理的太平島和中洲礁是菲律賓KIG的一部份。只要中華民國存在, 菲國就不能夠不對我國描述和解釋清楚爲何島嶼的regime 沒有讓我們得到好處。
3。當時以顧問身份參加中國大陸代表團出席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的有倪征燠和王鉄崖。是他們敲定了島嶼制度這個意譯。可能是他們比照了1921年4月中華民國外交官所簽署的Convention and Statute on the Regime of Navigable Waterways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此一文件的中文翻譯為國際性通航水道制度規約。一位美國的華裔國際法學者對 regime of islands 的翻譯則為“有關島嶼的規定。”15
問題是:島嶼的 regime 絕對是一個動態、具有彈性的術語,隨時來、隨時去。換言之,制度比較具體,而規定(複數)比較死板。
4。菲國也尚未決定就前面一段文字所提到的1~4個基本選項做出決定。原因之一就是說他們知道說部分的國内法令規章和國際法將會不太一致。對此,馬尼拉必須要對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說清楚、講明白,因爲要維持和永遠持續經營每個 regime的要素之一就是要透明化。
我國的處境:在 ir 之下就能夠比較站優勢
2012年11月6日,華爾街日報評論人 Mary Kissel 就美國軍事戰略家Edward N. Luttwak的新書,崛起中國對抗戰略邏輯(The Rise of China vs. The Logic of Strategy),寫了一個評論。她談及美國重返亞洲戰略對中國大陸的衝擊,以及台灣從美國華府的雷達螢幕中的消失(Taiwan “dropped off Washington’s radar screen”)。
其實,制定ir以及維持和永遠持續經營一系列有關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的regimes並且很明確地公告周知機制和措施, 就等同於我國能夠在國際社會採用可攻可守的戰略。強烈建議我們至少在宣傳上要把U-型線等同於一個regime。16在這個脈絡下,只要我們有ir就絕對不會在國際社會的雷達螢幕中消失。
1. |
由筆者提出的有1、51~53。由吾師熊玠推出的為2~4。 |
2. |
我的學生林練雄的意譯. |
3. |
這個世界上也有 regime of straits and navigable waterways as well as regime of archipelagic sea lanes passage regarding archipelagic states. |
4. |
如果把 international regimes 翻譯為國際建制,這個翻譯也是被扭曲了。 |
5. |
2014年1月,大陸的人民日報海外版報導說根據全國海洋工作會議,2013年,大陸完成了全國海域海島地名普遍查查,一共查清海島1萬1,933個,新命名了3,481個。此外,中國大陸在2013年還編製了海島標準名錄、地名誌等,完成了海島監視監測系統部署與運行。2015年11和12月,大陸的陳德銘先後參訪新北市坪林茶葉博物館、鶯歌陶博館、新竹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在參訪陶博館時,好奇地問了現場員工“我很好奇原住民從哪裡來?”旁邊員工一時間還回答不出來,陳還補充了一句話,“因為這個島(台灣)是從海底隆起的。” |
6. |
That is to say, options 1~3. In April 2009, according to Michael Garcia, Some islands do not geographically form an integral part of an archipelago.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regime of islands principle or doctrine can legally allow a different treatment for the purpose of drawing a baseline. See http://www.un.org/depts/los/nippon/unnff_programme_home/alumni/tokyo_alumni_presents_files/alum_tokyo_garcia.pdf, accessed on December 26, 2015. I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ROP), the Senate has a version classifying the disputed territory as a “regime of islands.” See https://lexoterica.wordpress.com/2009/03/15/a-debate-over-a-regime-of-islands/, accessed on December 26, 2015. |
7. |
Ibid. |
8. |
104年12月,我國內政部針對東海及南海島礁圖測繪多時,已經編繪中華民國第1張南海地區地圖,總計超過220個島礁基礎圖資全部建立與配置完成,每一座島礁、暗沙的經緯位置,均標示明確地理座標。 |
9. |
美國的 Alaska State 曾經就歷史性水域和美國聯邦政府打過官司。 |
10. |
根據海洋法公約,凡是低潮高地,也就是低潮時才露出海面,高潮時淹沒水下的泥地和礁石,不能主張領海;凡是高潮時能露出海面的岩石,其周圍12海里可主張為領海。問題在於,中國大陸在南沙填海造地的7個島礁,那些原來是“低潮高地”,又那些原本就是高潮島礁?包道格說,這是一個非常具有技術性的問題,目前一般認為7個中國人工島嶼中有3個原本就是高潮時能露出海面的島礁,但需要國際上的地理和海洋當局來認定,相信美國五角大樓的律師也要非常仔細地研究這個問題。 參閲 http://www.CRNTT.com,2015-10-10 00:09:56, accessed on December 27, 2015. |
11. |
Spot-check. |
12. |
104年12月,當美國軍方一架B-52戰略轟炸機開展例行訓練任務時,飛入中國大陸實際控制的華陽礁 (Cuarteron Reef)附近空域兩海里範圍內,隨即引起北京通過外交途徑向華府抗議。根據美國的解釋,該軍轟炸機疑因惡劣天氣“誤入”相關空域,完全是“無意”之舉,為此承諾進行調查。參閲http://www.CRNTT.com 2015-12-25 08:43:19。 |
13. |
http://udn.com/news/story/7340/1368064-林中斌/中美南海互鬥的真相, accessed on December 15, 2015. 中國大陸在南沙群島的永暑礁、渚碧礁和美濟礁建設空軍基地和港口設施。 |
14. |
這表示說大陸(含香港和澳門)為 Mainland Authority of China. |
15. |
來自他給筆者於2011年12月20日的電子郵件。 |
16 |
參閲筆者的 Ocean Governance, Regimes,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Issues: A One-dot Theory Interpretation (Singapore: Springer, 2015), chapter 10. |
(本專欄文章作者意見不代表論壇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