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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05 西藏自焚與中國政治-侍建宇 侍建宇 清雲科大歐亞研究中心研究員 前言與背景 反而西藏在達賴喇嘛帶領下,對中國所進行的反抗運動,越來越不宜以傳統國際關係框架來討論。當然西方國家透過對達賴的褒獎與正式層峰會晤予以支持,但是這些表現都很難直接透過權力與利益的交換,來簡化並估算「西藏因素」在中國與他國交往關係中的重量。 面對即將到來的習近平時代,西藏問題最近的新走勢反應在東藏區的一連串自焚事件上。自焚不應該只被視作藏族反抗運動的一種宣傳手段,更應該提升到藏區境內外「反噬型資本」累積的層次,一種新的西藏問題國際化趨勢。 發展與分析一:藏族自焚與中國政治「類人權(quasi human right)」議題 當然在國際現勢角度,對藏族的反抗運動,學界一直用兩個角度予以論述;第一、對治藏政策反撲(reaction to policy),與第二、對外力誘導的反應(response to outside instigation)來詮釋。前者是對中共在過去推動過一些措施的反感,例如「反達賴集團分裂祖國的宣傳運動」、「將牧民半強迫定居政策」、「西藏邊區加緊安全管制措施」、「寺院突襲搜捕」等策略。後者則強調海外藏人離散群體發動的攻勢,像是鼓勵將西藏社會不公義現象的照片外傳活動,以及達賴的一些言論引起西藏境內藏族群眾的一些反應。(註一) 但是最近傳出數十件的藏人自焚案例,配合中國東部沿岸發生的一些政治事件來觀察,自焚反而更像是一種「類人權」的中國社會發展現象。在修辭學,常有訴諸一、「道德氣勢(Ethos)」;訴諸二、「情感交誼(Pathos)」;與訴諸三、「義理邏輯(Logos)」之分。(註二)人權問題理應落入訴諸三的範疇,但是現在總是夾雜訴諸一與二的內涵,而且有著喧賓奪主的發展態勢。如果一個公眾行動試圖以「道德氣勢」或「情感交誼」來取代「義理邏輯」,不願或不能講清楚事件行為的來龍去脈,只佔據道德制高點,以及只謀賺取同情心,來換取對真相的掩蓋,這就很難直接把該事件或行為定義成人權議題,只能暫時定位為「類人權」。然而,歸根究底地來思考,這樣的社會發展同時更反映出中國政治制度現在無力處理社會不公義的困境。中國政府面對這些事件無法提供全面「義理邏輯」的說法,當然王立軍、陳光誠、與藏族自焚者面對各種權力干擾,可能沒有機會,也無力講清楚所理解的事實真相。 因此,這三種沒有關係的事件做出內部連結,反映中國政治的現實困境。如果王立軍事件代表政治權力上層,他作為握有權力者都無法在政府體制內尋求公義;那麼陳光誠事件就代表社會下層,變成政府部門對草根百姓濫權所造成的投訴無門。 藏族自焚大多發生在所謂的「東藏區」,就是寧夏、青海、四川與西藏自治區交界的相關區域,也就是超出現有「西藏自治區」行政疆界的「大藏區」外圍,另外也有零星自焚個案發生在境外的印度。東藏區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相對西藏本地為高,他們更融入中國的政治操作,於是自焚從這個角度,對照王立軍與陳光誠事件,就變成一種具有藏族特色的、從下往上的、對政治制度不滿的、一種特殊而終極的文化抗議形式。 換句話說,王立軍、陳光誠與藏族自焚者,在中國政治權力結構中這三種不同位置的人,都不能透過正常法治申訴管道來發聲,於是選擇極端的手法,也意涵著中國的司法通報與問責系統幾乎完全失靈。 發展與分析二:藏族自焚與「反噬型資本(anti-capitals)」的累積 對中共進行的反抗運動,藏族操作的其實一直是一種「文化與象徵資本(culture and symbolic capital)」的力量,進而挑釁與衝擊中國的治藏策略。簡單說,西藏問題不適合用國際或內政的二分法來框架,反而這是一個嘗試從道德與人性價值上,挑戰所有現存國內與國際權力與法制架構,是一個跨界的普世性問題。而這也是達賴喇嘛一貫的策略原則,只是現在推到極致,出現另一種新的呈現形式,那就是「自焚」;不是一種直接對外碰觸對抗的反噬,而是一種內求凝聚力量的動作。 東藏區的藏族以自焚來對政治體制表達抗議,更深層的意義在於以一種文化行動的形式,向自己的民族群體(也就是藏族)直接敘述,要求「我族」群體共同感受「他族」無法體驗的最深層奉獻與苦楚。也就是說,自焚行動最重要的目的反而不見得是表達對中國政府體制的抗議,因為過去數十年的各種抗議手段均效果不張;自焚是一種激進放棄的態度,一種反向操作,要用特殊的文化與宗教方式,神聖化並正面純潔化反抗行動,對自己的族群訴說痛苦與怨尤,以喚醒我族深層的絕對抵抗。一種將自己毀滅的特殊形式,博得他人的關注,訴求保存我族的文化氣節,對自己的族群運作「文化資本」進行震撼與動員,以匯集力量。 這種自我滅絕的形式其實在不同的文化/民族群體中都有不同的實踐,像是中原漢族表彰的殺身成仁、穆斯林的聖戰、日本大和民族的切腹,以及其他各種不同的殉道形式。藏族的自焚形式卻在現代世界引發更多的同情,一方面是由於達賴過去幾十年在西方世界塑造出的無爭與不服從的公共形象,另一方面透過媒體的渲染感染效果,產生更深刻的絢爛又壯烈悲痛的情緒。換句話說,藏族自焚也等同於向世界操作「象徵資本」,累積與強化支持藏族爭取自己決定自己未來的力量。 回到現實運作層面,第一、當然也需要注意在西藏2008年314事件後,中國對西藏自治區內部管制加緊,反而使得外圍的東藏區更能與印度的達賴流亡團體產生交流與聯繫。第二、再加上中國政府對藏傳佛教寺廟的加強管控,例如,發動「法治學習與愛國教育運動」,強迫寺廟僧侶學習一些政治教條所帶來的副作用與不滿情緒。再如,過去藏傳佛教寺廟還可以選舉推派代表來參與寺廟管理委員會,但是現在全由政府指派。 各種加緊管控的措施,都造成負面情緒的累積。中國政府原本目的是透過管制以切割達賴對藏區的影響力,並希望提升藏區僧侶對中國的向心力。但是早就可以預見,這樣的政策施作只會達到反效果。運用政治權力強制掌控的一連串政策舉措,怎麼可能達到正面宣傳的效果,並進而引起藏族社會的共鳴,最後當然落得各種抱怨,以及權力蠻橫操作的表現。 於是,政府強制策略面對藏族自焚行動,在不同的立場與脈絡空間下,形成一種特殊的現象,等於兩者對同一個議題進行沒有交錯的平行對話。中國政府策略的實質效應反而不是在讓藏族交心,弦外之音的受眾卻變成是中國民族主義分子;而藏族自焚的抗爭對象也不見得是針對中國政府,反而是世界各地的藏族。而作為第三者的外部世界,或稱國際社會,都只是在旁觀,能夠接受多少訊息?發酵出多少感受?將來是否被中國政府繼續排拒在這個治理議題之外,亦或是被調入?還在醞釀過程之中。 結論 西藏問題,隨著達賴不再非常積極期望能夠與中國政府進行實質談判後,很快從傳統外求的政治自治與自決議題,轉形成內斂的族群文化保存議題。「自焚」在近百年的西藏歷史上,極少用做政治抗議的形式,更遑論在各種不同民族混居的東藏區,進行現有規模的呼應與串聯。自焚於是成為一種新興起的激進文化抗議形式,與中國政府的管制措施隔空對幹,向著各自的群眾陳述創傷與理想,各自透過不同形式的「政治權力、文化、象徵資本」積累實力,同時並吸引著國際社會的矚目,等待將來的決戰。 註一:這樣的討論多見於傳統西藏政治與社會研究,例如Melvyns Goldstein、WD Shakabpa、FR Moraes、Pierre-Antoine Donnet、Barry Sautman、Warren Smith等人的論點。
註二: 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三種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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